内蒙古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全日制大專生轉專業實施方案
為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拓展學生的學習和發展空間,使我院的人才培養模式能夠更加滿足社會需求,根據《内蒙古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制定在校學生轉專業工作方案。
一、總 則
第一條 轉專業相關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所有管理人員、教師和學生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二、轉專業的時間、範圍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申請時間定于入學後第二學期末,轉入專業的學習從第三學期開始。
第三條 學校對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和轉入專業實行宏觀控制。根據教學資源的配置、利用及各專業的就業情況,确定轉入專業和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轉專業人數控制在本專業同年級學生人數的10%以内。
三、申請轉專業資格、條件
第四條 凡提出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身體條件符合拟轉專業要求。
2.确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潛能。
3.應為全日制在校大專生。
4.第一學年成績平均分達到80分可在同專業大類之内申請轉專業;平均分達到85分可申請跨專業大類轉專業。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在校期間因作弊受到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者。
2.有一門(含一門)以上必修課不及格者。
3.學生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要求的。
4.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适合轉專業的。
第六條 因患某種疾病、生理缺陷及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确認必須轉專業的學生,由學校甄别情況妥善安排。
四、轉專業程序
第七條 教務處根據各專業教學條件、就業情況,确定并公布專業名單和接收轉專業人數。
第八條 凡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内蒙古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表),附第一學年成績單,報二級學院院長審批,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彙總後報教務處。
第九條 教務處彙總各二級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根據學生平均成績和專業志願按專業清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平均成績和專業志願相同的學生依次優先考慮其英語平均成績和數學平均成績。
第十條 教務處将學生轉專業情況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确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十一條 教務處彙總轉專業學生名單,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各二級學院收到轉專業學生名單後,做好學生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的轉出或接受準備工作。
五、轉專業學生管理
第十二條 轉專業學生畢業資格按照轉入專業教學計劃進行審核。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性質相同、學分相同,課程學分仍然有效;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不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性質要求,均以選修課計,所缺課程必須重修。
第十三條 轉專業學生因課程性質或學分不同而需重修的課程不計重修記錄。
第十四條 學生在校期間隻能轉一次專業,批準轉專業後在一周内到轉入專業就讀,不得再轉回原專業或轉入其他專業。轉專業學生的一年級獎學金評定和綜合測評仍在原班級進行。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前補交曆年所欠學費,轉專業後按轉入專業學費标準繳納學費。
六、其 他
第十六條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專科學曆教育學生。自文件公布之日起從2015級學生開始執行。
第十七條 本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